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良种场党总支,克牧场党支部,自治县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
《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挖掘现实生活中的“活雷锋”,努力发挥道德模范在基层管理、树立道德榜样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社会道德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木垒精神文明建设。
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
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区州县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集中展示自治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为加快建设“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的木垒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目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宣传,树立道德模范,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县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县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道德基础,统一思想、弘扬正气、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激励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的木垒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评选活动,成立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于峰山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