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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印刷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印刷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地区印刷企业: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结合年度核验工作做好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433号)精神和全国印刷统计报表制度,我局决定于2012年第一季度开展2011年北京地区印刷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1. 出版物印刷企业;

  2. 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

  3.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4.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二、 填报内容

  1.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填报

  (1)《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

  (2)《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

  (3)《单位基本情况》;

  (4)《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2.从事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填报

  (1)《单位基本情况》;

  (2)《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填报

  (1)《单位基本情况》;

  (2)《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三、 上报方式

  2011年统计年报采取网上直报方式。印刷企业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点击“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进入“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输入单位号、密码即可填报。

  四、单位号和密码

  1.单位号可在“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中点击“查询单位号”,输入企业名称和填报类型(印刷)后取得,初始密码“111111”。出版物印刷企业直接填报《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

  《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单位基本情况》;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填报《单位基本情况》;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填报《单位基本情况》。

  2.所有企业在填报《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时需重新用“单位号+cw”(如ys********cw)登陆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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