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通知

  注:不同生产年代应分别填写

  四、质量认定情况
  印刷企业进行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

获认证时间

认 证 种 类

  
  
  
  


  五、违规记录

违规时间

违 规 事 实

处罚机关

处 理 结 果

    
    
    


  六、其它需说明事项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属实。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印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印刷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文化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新闻出版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基本事项
  (一)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并盖章确认。
  (二)表中的所有项目由企业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三)填写时限用钢笔、毛笔或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四)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相应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留存。
  (五)本表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填不下时,可另附纸填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