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各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印刷业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四大准入”制度,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417号)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推进转型升级的目标,通过开展本次年度核验工作,进一步掌握北京地区印刷业发展的最新情况,特别是数字印刷发展的基本情况;完善“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制度”,为推进北京地区“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建设创造条件,营造公平有序的健康发展环境。
二、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参加本次年度核验的单位为2011年12月底前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
三、年度核验的工作程序
(一)通知部署阶段(2011年12月下旬-2012年1月上旬)
市新闻出版局通过网站公告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本通知,各区县文化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印刷企业参加年度核验的部署和督促工作。
(二)网络填报初审阶段(2012年1月10日--2月10日)
印刷企业须于2012年1月10日--2月10日期间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点击“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进入网络填报审核程序(用户名为ys加《印刷经营许可证》编号的后8位数字,比如:印刷经营许可证号为C20131980,其用户名则为ys20131980,初始密码统一设为1234),完成网上数据填报工作。市新闻出版局将在企业网上填报3日内完成网络审核工作。
(三)报送纸质材料阶段(2012年2月1日--2月15日)
通过网络审核的印刷企业,打印《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于2月15日前将《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按要求送报相应区县文化委员会进行初审。各区县文化委员会于2月20日前将本区县材料统一报送到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四)验证盖章阶段(2012年2月15日-29日)
市新闻出版局将通过本局网站(www.bjppb.gov.cn)及时发布准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名单,在通过名单内的企业请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市新闻出版局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加盖年度核验章。
四、核验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一)《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对核验期内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法定代表人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