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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实行项目入库管理。省环保厅、财政厅将建立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固体有害废物安全处置和重大辐射安全隐患项目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七大类重点环保工程储备项目库。凡是符合《指南》支持范围,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优先进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市、省管县要按照附表的格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排序,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提交材料一律为A4纸,一式2份(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各1份)。
  地址:陕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邮编:710002
  联系人及电话:秦文静 029-87611343
  E-mail: qwj@sf.gov.cn
  地址:陕西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 邮编:710006
  联系人及电话:刘大为 029-87292240
  E-mail: shbjtc@shaanxi.gov.cn
  附件:1. 陕西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2.陕西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

  附件1:
  陕西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投资情况

备注(项目进展情况等)

总投资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地市配套

申请补助

一、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项目(3个)

 

 

 

 

 

 

 

 

  

 

 

 

 

 

 

 

  

 

 

 

 

 

 

 

  

 

 

 

 

 

 

二、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个)

 

 

 

 

 

 

 

 

  

 

 

 

 

 

 

 

  

 

 

 

 

 

 

三、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3个)

 

 

 

 

 

 

 

 

  

 

 

 

 

 

 

 

  

 

 

 

 

 

 

 

  

 

 

 

 

 

 

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2个)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3个)

 

 

 

 

 

 

 

 

  

 

 

 

 

 

 

 

  

 

 

 

 

 

 

 

  

 

 

 

 

 

 

六、农村环境保护项目(3个)

 

 

 

 

 

 

 

 

  

 

 

 

 

 

 

 

  

 

 

 

 

 

 

 

  

 

 

 

 

 

 

七、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2个)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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