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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级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辅助材料:
  (1)减排技术创新项目。技术创新项目要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拥有方与使用方签订的合同、意向、协议等复印件,属于项目成果的,须提供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专利证书或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中: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包括省部级以上(含授权和委托)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地厅级有权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专利证书须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证书须附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2)污染减排管理项目。申报县级环境监控平台的环保机构应介绍本地区基本概况、环保机构基本情况、目前环境监控平台现状以及申请理由、使用方向和详细的经费预算(如购置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和单价)。设备配置方案应按照建设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进行编制。对于申请环保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的,应介绍本县产业基本情况、重大环境污染风险源类别、数量、分布和主要污染物;现有应急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装备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申请理由、资金使用方向和详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数量:
  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管县申报的项目个数不超过2个,各设区市重点污染减排项目不超过3个,城镇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不超过3个,减排技术创新项目不超过3个,管理减排项目无数量限制要求。
  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市、省管县要按照附表的格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排序,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提交材料一律为A4纸,一式2份(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各1份)。
  (四)污染减排项目实行项目入库管理。省环保厅、财政厅将建立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城镇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污染减排技术创新等3大类储备项目库。凡是符合《指南》支持范围,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优先进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秦文静 029-87611343
  地址:陕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邮编:710002
  E-mail: qwj@sf.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大为 029-87292240
  地址:陕西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 邮编:710006
  E-mail: shbjtc@shaanxi.gov.cn
  附件:1. 陕西省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2.陕西省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基本信息

  附件1:
  陕西省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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