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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护航”专项活动情况,宣传加强专利执法队伍建设的经验、成效,案件办结后要公布案件主体信息、案由以及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促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专利执法公信力。
  (五)要按规定向市局报送《专利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和《专利执法数据统计表》。市局将根据《关于支持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办案事项的函》(淄知函[2011]3号)的规定,对办结案件予以支持和奖励。
  四、活动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为部署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2年3月)。建立市知识产权局“护航”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对“护航”行动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在新闻媒体公布本“护航”行动方案,市知识产权局举报投诉电话为:12330。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印发本地“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4月1日前在当地媒体公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和本地的举报投诉电话。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结合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和落实本地“护航”行动方案。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市局将组织对“护航”专项行动的督导、督办和各种方式的抽查活动,并在市局网站上公布。各区、县局要在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及“护航”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结合各阶段的不同工作特点、内容,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做好“护航”行动工作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局,市局采取重点抽查、案件评查等形式,开展检查验收。

  附件:
淄博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纯国(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组长:曹修琦(市知识产权局书记、副局长)
  成 员:苏雪梅(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
  张乃强(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科长)
  张建明(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科长)
  王著明(市知识产权局维权援助中心主任)
  于亦恒(张店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世龙(淄川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新军(博山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于惠纲(周村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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