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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落实好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对专利侵权案件的调处,市、区(县)局加强协同,充分发挥行政处理专利纠纷案件专业、便捷、高效的特点,可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口审方式,共同现场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以提高案件审理、结案速度和质量,加大专利侵权案件调处力度。对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案件,及时责令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监督执行,达到立案及时,调查到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目的。
  (三)多举并措,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健全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奖励机制;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督查督办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保障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工作办法;拓展思路,充分运用现有的智力资源和协作机制,推动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的发展;采取指导办案,联合办案,指定办案,鼓励办案等手段,加大对区、县局执法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加大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专利信息平台建设,科学指导企业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广泛宣传打击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专利的政策措施,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在重点节目、重点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专栏,提升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的频率、深度和广度,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机制,发挥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护航”行动是检验我市专利行政执法协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时机,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及辖区内知识产权局的执法办案任务,及时制定实施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二)本次“护航”行动,我局成立市知识产权局“护航”行动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推动增强全系统的执法办案能力,鼓励依法积极办案;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加强专利执法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人员责任,落实执法经费,改善执法装备,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确保责任、任务、资金和人员得到落实。
  (三)突出联合执法,扩大“护航”专项行动的影响力。要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办案优势,加强与工商、版权、公安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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