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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局关于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工作意见

  (二)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临床路径工作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探索,是落实改革要“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目标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单位领导和全体医务人员要树立起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克服退缩、畏难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把临床路径实施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三)科学实践,扎实推进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事关医疗机构生存发展大计,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医院、本科室的实际情况,本着遵循并且要高于卫生部临床路径文本基本要求的原则,将卫生部已制发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本单位化、具体化,使其成为适合本单位临床工作实际的临床路径文本,要重点研究如何合理缩短住院日、降低医疗费用,逐步建立起以科学化、规范化为核心理念的临床路径管理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

  (四)建立电子档案,逐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

  要建立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档案,并实行计算机管理,将试点病种诊疗信息及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录入计算机,实时采集、分析和监控临床路径实施工作信息。同时,对诊疗项目完成情况、病情的变化和记录到的变异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改进临床路径。要认真做好试点病种相关指标、数据记录与统计工作,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提升临床路径的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附件:
  1、沈阳市推进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沈阳市推进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工作专家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沈阳市推进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一兵  沈阳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陈 刚  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付 强  沈阳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丛雪枫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冀慎泉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院长

  杨晓光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院长

  刘洪里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马 岩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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