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鲁建节科字[2011]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监察局:
  为确保完成2011年建筑节能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11月30日至12月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17个设区市、16个县(市)和88个工程项目,与各市签署整改意见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29条。现将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是 “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领导重视,建筑节能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各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调整充实建筑节能队伍,将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并实施了建筑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全过程监管制度、督察督办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检查通报制度,在建设领域各项评比和示范项目中,实行了“禁实”与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度。今年以来,各地突出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的落实,与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了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监管到位,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有力。各市普遍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房屋销售使用等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管制度,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有效提高了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建设项目立项用能评估制度,初步建成了“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网上办公系统”,设立了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员,先后有5个工程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各设区市和大部分县(市)建立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每年定期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全省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
  (三)狠抓落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各市认真落实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会议及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编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出台供热计量管理办法,不断扩大改造面积和热计量收费比例。截止11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节能改造项目1493.43万平方米,正在施工的节能改造项目433.92万平方米。其中青岛、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菏泽等9市已完成今年的改造任务。济南、东营、临沂、莱芜等市按照中央奖励资金1比1配套,垦利县在中央、省、市资金配套的基础上,缺口资金全额补齐。日照、潍坊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分别为45.6%、33.5%,莱芜、泰安、临沂均为32%。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