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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建发[2011]2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管局(处),省建管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着力实施城乡统筹、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产业转型、文明和谐“六大工程”,保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计划指标:①住房保障:完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30.51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实物建设29.51万套,竣工11.8万套;归集住房公积金450亿元。②村镇建设: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450亿元;整村建设改造农房5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10万户。③城市建设:城市和县城完成城建投资1025亿元,增长8%,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④房地产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50亿元,增长1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5%;⑤建筑业: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600亿元,增长15.4%。⑥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7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筑应用面积165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年产量350亿标块,占总量的88%。
  一、以城乡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实施城乡统筹工程
  (一)扎实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深入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2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市县扎实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力争全省城镇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使新型城镇化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落实蓝黄"两区"国家战略,构筑"一群一圈一区一带"的城镇空间格局,完善城镇布局和形态,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引导大中城市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小城市和镇延伸,促进区域一体化和城市集群发展。把县城和中心镇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等方面积极与大中城市对接,为承接产业转移、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科学推进迁村并点,指导帮助新建农村新型社区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搞好城镇化监测分析,组织好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检查考核。
  (二)全面提升城乡规划水平。配合做好《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审查等工作,争取上半年颁布实施,抓好学习宣贯。编制完成《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为优化全省城镇布局、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依据。实施好《山东省海岸带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推动蓝黄"两区"和鲁南经济带建设。抓好城市总体规划上报和审批,力争剩余17个市县全部批复,依法做好总体规划评估工作。继续编制城市综合交通、绿地水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控规的全面覆盖和及时更新。坚持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和"阳光规划"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继续增加对村镇规划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小城镇详细规划覆盖率,在所有小城镇和村庄深入实行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优秀建筑的保护,提升城乡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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