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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1)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辽宁省乡村医生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到2011年,除当年批准执业的乡村医生外,其他乡村医生都要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2)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岗位培训。按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分别完成240学时和120学时的理论培训,并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到2011年,除当年参加工作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外,其他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都要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2.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1)全科医生岗位培训。按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医生需要参加240学时的理论培训和240学时的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发给全国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到2011年,除当年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医生外,其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医生都要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2)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按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护士需要参加120学时的理论培训和120学时的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发给全国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到2011年,除当年新毕业参加工作的护士外,其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工作的护士都要通过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二)专项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或当年全市卫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内科、外科、急诊、影像、放射线、检验等专业,适宜技术推广可由各区、县(市)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组织,也可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实施。

  (三)进修学习

  为加强基础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骨干力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学习,有针对性地培养技术骨干,提高他们的临床业务能力,并带动基层单位医疗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2009-2011年,计划安排42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和240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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