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鲁发改高技[2012]18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1] 15号)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拟开展2012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批复工作,现将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支持方向,2012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支持领域包括: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生物、海洋开发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
二、组织申报程序
(一)各市、省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基本情况一览表和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请于4月上旬,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基本情况一览表和审核意见等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具体受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每个市限报3家,其中工程实验室2家、工程研究中心1家(名额不得互换);省属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在上报申请材料的同时,请抄送所在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陈超 孙公平
联系电话:(0531) 86191707、86191843
附件:拟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拟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报送单位: 单位: 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依托单位
| 主管部门
| 建设地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
| 基础条件情况
| 主要建设内容
| 研究(开发)内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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