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鲁建规函[2012]11号)
各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11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的统计汇总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两种方式,以各市规划局为主,负责汇总整理本市资料信息;执法局应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及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二、工作要求
(一)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市、县(市)为填报主体,各类开发区的数据一律计入所属城市,不得单独出现。
(二)为保证《2011年度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完整、规范,年报中所有内容均须如实填写,如所填写内容没有,需填写数据的位置应填写为“0”,需填写文字的位置应填写为“∕”;需填写原因备注的位置应详细填写相应内容。
三、组织领导
各市规划局、执法局要分别确定一位城市规划统计员,并分别确定业务分管领导。城市规划统计员应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并应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性。
请各市城市规划统计员到网站(http://124.133.50.159/cj/)按照去年公布的用户列表信息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并于3月30日前将本市加盖公章的城市规划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从网站自行下载)和城市规划统计人员登记表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及电话:乔大山 0531-87080833
田 颖 0531-87080835
附件:城市规划统计人员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城市规划统计人员登记表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