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贯彻落实社区工作会议要求,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做好第十次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力争全市居委会直选比例扩大到90%,村委会“海选”比例扩大到85%。完善20个街镇的共治机制,创建50个居委会自治家园。开展居委会“一老一少”试点,大力推动退休党员和应届大学生进入居委会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管理平台,指导区县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来沪人员融入社区,将社区服务覆盖到外来人口。深化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拟创建全国示范区1个、市级示范镇20个、市级示范村150个。进一步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沪府办〔2006〕49号),上半年完成80%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加大标准软件使用力度,拟建设五个“一门式”示范培训基地。加强社区事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三一两全”(“一门”、“一口”、“一头”,“全年无休”、“全区通办”)要求的落实,力争部分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完善受理服务功能,延伸受理服务范围。继续研发与试点居委会自治网上支持系统,实行“三网联通”(现场、电话与网络)和政务服务全程公开。指导区县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标准化卫生室、文化活动室、社区事务代理室、为农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探索“镇管社区”体制,在闵行、浦东新区等地积极探索城郊结合部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五)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体制机制。探索通过“自律承诺制”等方式,试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推动建立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充实区县登记管理力量。按照扁平化的要求,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发挥民政部门优势,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继续推动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有关界别当中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委员)的比例。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行业协会、基金会、公益性民非组织为重点,培育一批社会组织标杆和领军人才。努力吸引全国性行业协会落户浦东。研究制定《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实施细则》,适时召开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大会,组织实施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制度。研究完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劳动人事制度,推动扩大并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强年检和监督检查。完善年检手段和方法,扩大年检财务审计力度,做好年检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加强审计监督。强化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促进管理与执法的联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带头实现“政社分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