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民办发〔2012〕12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市十次党代会和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贯彻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民政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稳中求进”的工作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深化现代民政工作,完善“五和机制”,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围绕“保民生、强基础、促人和”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坚持“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大力倡导民政“和文化”,发挥民政在文化建设中的“载体作用”。2012年民政工作要着力做到“三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政策创制,努力加大民政制度供给,特别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与民政部政策制定与各项工作的上下衔接,突破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的瓶颈,从顶层设计上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大力深化政社互动和跨界合作,特别要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的束缚,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单位、家庭、个人等多个主体之间的协同协作关系,开放式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更加注重工作创优,珍惜和捍卫民政部门的公信力,特别要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提升民政发展的软实力,保持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持久动力。
2012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深化救灾减灾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和专项救助制度。及时做好低保标准调整、临时价格补贴和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将“支出型贫困”救助纳入低保制度统筹安排。拓展医疗救助范围,试点取消病种限制和门诊医疗救助。推广实时结算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加强科技备灾和社区减灾工作。年内创建4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成2000名灾害信息员培训并通过职业资格鉴定。推广居民广泛参与编制社区风险地图的经验,提高社区居民的风险意识和防灾习惯。加快上海市防灾减灾技术中心建设,促进科技备灾产品研发。探索建立防灾减灾跨部门会商系统和救灾科普教育网。拓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快建立电子比对专线,完善信息交换内容和核查机制。开展城乡低保绩效评估,在低保领域全面应用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并逐步将核对机制扩大到相关社会公共政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