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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落实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作为"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各市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尽快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试点工作方案,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市环卫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财政投入。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科学测算工作经费,加强对分类容器及收运装备配置、分流处置设施建设等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可靠资金保障。省厅对列入试点的城市(区)酌情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发动组织广大市民、团员青年、少先队员、机关党员干部争当垃圾分类实践者和志愿者,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支持垃圾分类、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及明白纸,指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垃圾回收容器必须张贴相应的标牌、分类标识,使广大居民对垃圾分类有直观的了解,实施自觉分类。
  各市环卫主管部门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处室,并将具体负责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请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联系人:张凤禄,电话:0531-87087022。
  附件: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指南(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指南(试行)

类型

具体

种类

垃圾袋及投放容器标志色

要求

收运

要求

处置

要求

居民家庭

生活垃圾

分类系统

(干、湿两类)

厨余果皮(湿)

指家庭中产生的易腐食物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饭剩菜、果皮果核、骨头、茶叶渣等。

绿色

投放至对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日产日清(天气炎热时须一日两次)

资源化利用

其它垃圾(干)

除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各种类型的生活垃圾。

灰色

投放至对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定期清运或预约清运

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废品回收、

特种垃圾

分流系统

可回收垃圾

玻璃

玻璃瓶罐、镜子、平板玻璃、玻璃饰物等玻璃制品

蓝色

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

定期清运或预约清运

资源化利用

金属

易拉罐、金属厨具、金属餐具、钉子、金属瓶盖等金属制品。

塑料

泡沫塑料、塑料袋、饮料瓶、油桶、塑料盆等塑料制品。

纸类

报纸、图书杂志、纸箱、包装盒、纸杯、广告传单、打印纸及其它纸制品(不含使用过的纸巾、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厕纸等)。

废品回收、

特种垃圾

分流系统

 

可回收垃圾

 

饮料纸包装

牛奶盒、果汁盒等包装(不含吸管)。

蓝色

 

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

 

定期清运或预约清运

 

资源化利用

 

织物及皮革

旧衣服、毛巾手帕、鞋袜、桌布、箱包、皮带等纺织、皮革制品。

电子垃圾

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空调、洗衣机、冰箱、影碟机等家用电器,及MP3、MP4、GPS、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

红色

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

定期清运或预约清运

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废旧电池

一次性干电池、各类充电电池(含锂电池、镍氢电池、电动车蓄电池)、纽扣电池等。

有毒有害垃圾

废灯管、过期药品(不含包装)、油漆桶、包扎过伤口的绷带等。

装修垃圾

居民家庭装修产生的砖石、水泥砌块、灰土等。

 

袋装后,堆放于指定收集点

预约清运

资源化利用

绿化垃圾

落叶、废弃花草苗木及绿化修剪产生的枝叶。

 

袋装或捆扎后堆放于指定收集点

预约清运

资源化利用

大件垃圾

床、橱柜、桌椅等废旧家具。

 

堆放于指定地点

预约清运

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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