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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3.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市(州)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成卫生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项目,实现国家、省、市指挥系统平台互通对接。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活动。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4.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抓好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的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并确保用于农村卫生执法监督的编制不少于各县(市、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编制的50% 。提高各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能力。(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二)加强和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医院等级创建工作。增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加强县级医院与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探索整合农村卫生资源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县级为单位积极开展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达标工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好相关政策。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落实稳定社区卫生队伍的人事分配和绩效工资制度。在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首诊制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建立签约机构“绿色通道”转诊机制、预留门诊号和病床、互派医护人员,引导居民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型综合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全面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慢性病人、孕产妇、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促进10大类项目全面实施。认真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逗硬绩效考核。(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2.着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强化艾滋病源头控制和宣传教育,落实随访管理措施,扩大综合干预和治疗覆盖面。加强科学监测和评估,重点市(州)均能科学掌握重大疾病防控流行态势和开展防控成效评估。实施全球基金、默沙东和中财、省财项目,落实血防工作防治任务,狠抓麻风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疾病防治。加强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病区病情监测覆盖率达100% 、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 ,免费治疗所有现症病人。全力推进免疫规划工作,加强乙肝监测与控制,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卫生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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