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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假冒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5月至11月):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违规企业和取消名牌认证情况。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专项行动小结。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总结经验,建立省名牌监管长效机制。

  六、请林业、海洋与渔业专业委员会将《通知》转发各地级以上市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并提出落实要求。

  七、材料报送要求:
  表一由企业填写,于5月底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表二、表三、表四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报,于5至11月内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最迟报送时限为11月20日。
  专项行动小结于11月20日前报送。
  全部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省名推委办公室。电子邮箱:nymtw2009@163.com(邮件文件名请注明×市×局×表)

  附件:
  1.《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自查情况表》(表一)
  2. 《辖区内省名牌产品标识使用情况和产品执行标准落实情况汇总表》(表二)
  3. 《假冒省名牌产品情况汇总表》(表三)
  4. 《对违规企业产品取消名牌认证的建议》 (四)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0-37288502或020-37288229
  《通知》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gdagri.gov.cn/
  http://www.gdmpxt.org/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专业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自查情况表(表一)

  单位名称(盖章):
  产品名称: 获名牌认证时间:   年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省名牌标识使用情况
1产品标志、文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行为 
3是否存在超时限使用标志行为 
4是否存在转让标志行为 
产品执行标准落实情况
1产品依据标准(提供标准名称、标准号,如使用个企标,需提供批准备案文号) 
2企业对标准执行情况 
3产品质量检验落实情况 
4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果的综合描述 
对发现的假冒本产品行为的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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