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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重庆市2012年度市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重庆市2012年度市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有关地勘单位:

  根据我市地质工作程度及工作进展,以及《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国土房管发[2010]25号)的规定,为做好年度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安排计划,拟开展2012年度市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地质勘查重点方向

  根据我市地质特征及矿产资源禀赋条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地质工作进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重点开展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重大工程区的基础地质多目标调查工作,难选冶、低品位矿石的利用研究,以及重要矿产成矿规律研究等;矿产资源勘查以煤和煤层气、地热水、铁、铝、锰、锶、岩盐、汞等重要矿产、优势矿产作为重点,兼顾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其它重要矿产,优先安排部署重要成矿区带成片成带的整装勘查工作,按照总体部署、逐步推进的原则,查明其资源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建议项目条件

  (一)基础类项目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研类项目着重于解决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中的重点难度技术问题;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找矿前景,并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地质勘查规划布局。工作程度以最终满足矿山建设设计的要求,原则上以普、详查为主,适当安排必要的预查或勘探工作。

  (二)勘查工作方案应选择适合本矿区的地质特点,采用经济、合理的勘查技术方法,合理设计实物工作量。

  (三)项目工作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年度工作量和工作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已往已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根据项目阶段成果资料和绩效评估结果,对有进一步工作价值,需提高勘查工作程度或扩大勘查工作范围或勘查资金不足的,由承担该项目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续作项目建议书,申请续作。

  (二)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各在渝地勘单位可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和线索,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按照年度地质勘查重点方向和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立项。其中,新开地热资源勘查项目由地勘单位提供技术支撑,由所在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立项,其他新开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建议书应加盖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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