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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十二)支持文化企业连锁经营。允许具有3个以上经营门店(分支机构)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经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需前置审批的,可由总部统一向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连锁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件复印件申办营业执照。

  (三十三)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衔接,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新建和改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程序依法予以调整。

  (三十四)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地、可利用的民舍院落区域、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产兴办文化产业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三十五)对于位置较好且城市规划已发生调整、具备较大土地级差收益的原文化用地,通过搬迁改造等方式筹措的资金,全部用于文化产业发展,优先用于原用地单位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十六)鼓励文化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期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首发上市成功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十七)鼓励文化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再融资。

  (三十八)对文化企业领军人物进行奖励,文化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跨10亿元台阶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跨50亿元台阶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跨100亿元台阶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每跨过1个50亿元台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十九)对省内注册的影视制作企业(单位)制作的电影精品、优秀电视剧、动漫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境外播放的给予奖励。

  八、组织实施

  (四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将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级文化和经济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相关举措。

  (四十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各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科技、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税务、工商、外事、金融、海关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给予大力支持,共同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要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政策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主动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十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文化产业统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序列,建立季报制度,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四川省首批重点文化企业名录

  附件1:
  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重点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大力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对促进四川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重点文化产业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出版发行产业、影视产业、演艺娱乐产业和印刷复制产业,重点培育动漫游戏产业和创意设计产业,形成“5+2”的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精心实施一批具有强大集聚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重点文化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骨干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
  二、发展目标
  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增长速度,重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全省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重点文化产业增加值由 2010年的 340亿元增加到 930亿元,年均增长 25% 左右,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65% 提高到78% 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文化旅游产业。
  依托四川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文化品味较高的文化产业园区。围绕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名城古镇(村)、博物馆群,大力发展文博旅游产业。积极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推进文化演艺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文化节庆活动,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品牌。到2012年实现增加值110亿元以上;到2015年实现增加值20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基地(园区)1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5家。
  实现上述预期目标,重点是要实施特色园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带、景区演出、节庆活动等项目。
  实施上述重点项目,将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文化产业研究院、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文化产业战略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力量为技术支撑,加快特色园区、景区演出、节庆活动、会展业等行业技术改造更新,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文化旅游业的应用,加快四川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收集、整理、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四川文化旅游产业研发体系,研制开发四川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积极推进特色园区规划落地,支持文化旅游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1.特色园区。
  项目概述:计划总投资100亿元。实施文化产业带动战略,加速特色文化产业集聚,把全省文化产业项目综合成26个文化产业特色基地(园区),形成差异发展、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
  项目支撑: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四川动漫游艺文化产业园、四川(仁寿)文化产业园、阿坝九寨沟文化产业园、绵阳大北川羌文化风情产业园、广元蜀汉文化产业园、遂宁观音文化产业园、雅安大熊猫文化产业园、德阳绵竹年画文化产业园、乐山-峨眉山文化产业园、达州巴渠文化产业园、广安巴濮文化产业园、巴中红军文化产业园、南充凌云山文化产业园、内江大千文化产业园、宜宾古僰文化产业园、自贡盐文化产业园、资阳西部车城文化产业园、眉山东坡文化产业园、甘孜康巴文化产业园、凉山火把文化产业园、中国酒城文化产业园、攀枝花苴却砚文化产业园、四川(白马关)三国文化产业园、大英县文化产业园。
  实施单位:成都绿舟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蜀昀文化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市(州)相关文化企业。
  实施进度:2012年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遂宁观音文化产业园基本建成,2015年全面建成。
  预期目标:到2015年培育 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区,2至 5个省级文化产业试验区,新增2至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总数达80个,实现年产值 400亿元以上。
  2.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
  项目概述:计划总投资 30至 50亿元。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是贯穿甘孜、阿坝、凉山等地,挖掘区域民族文化生态,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加速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培育3至 4个藏羌彝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促进藏羌彝文化产业集聚;培育10至20个藏羌彝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创建藏羌彝民族文化品牌,形成藏羌彝文化旅游产品产业链。
  项目支撑:羌族文化生态体验园、九寨沟文化产业园、甘孜州文化旅游圈、彝族风情文化产业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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