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喀什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喀什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
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喀什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喀什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由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帮助编制,并正式展开,这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提前完成两个《规划》编制任务,地区要求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一、明确各县市、各部门工作推进责任人
(一)地直部门及农三师、机场公司、喀什火车站两个《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责任人
1、地区交通运输局责任人:缑建伟工作人员:何三秋、彭贵江、韩卫、沙比尔江、胡湘玉
2、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人:佘瑞元工作人员:凯山、贾志辉
3、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责任人:刘开银
4、地区统计局责任人:郑根昌
5、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牛俊民
6、地区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龚耀南
7、地区旅游局责任人:高翊
8、地区环保局责任人:项阳
9、喀什机场公司责任人:李正
10、喀什火车站责任人:赵建平
11、兵团农三师责任人:翟良
(二)县市两个《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责任人
1、喀什市责任人:徐建荣(市人大党组书记)工作人员:王立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2、疏附县责任人:李强(副县长)工作人员:胡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3、疏勒县责任人:李怀仁(副县长)工作人员:贺勇(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4、英吉沙县责任人:王建中(副县长)工作人员:王亚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5、叶城县责任人:王龙(副县长)工作人员:王海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6、泽普县责任人:王武利(副县长)工作人员:李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7、莎车县责任人:张国栋(副县长)工作人员:兰永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8、伽师县责任人:冯新兵(副县长)工作人员:王胜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9、岳普湖县责任人:刘建立(副县长)工作人员:陈国飞(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10、麦盖提县责任人:康永强(县委常委)工作人员:程守谦(县政协副主席、麦盖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