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 加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狠抓隐患整改,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省政府安委会对跨地区或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完成治理任务的进行验收销号,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 坚持科技兴安。健全安全技术改造的长效投入机制,促进安全科技推广应用,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技与交通、消防安全的进一步融合,全面推进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落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尾矿库治理等扶持政策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2012年,省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的隐患整治和安全技术改造,以及职业危害防治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坚持依法治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3. 着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行动。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液化气充装、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制定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快形成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