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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 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健全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职业病防治、较大以上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商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使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坚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 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打造企业本质安全的关键。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各类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班组车间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行业达标创建工作按计划推进。坚持从基础环节抓起,明确班组和岗位安全规范,搞好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 落实达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2012年,各行业企业实现达标创建的工作目标是:煤矿104处、非煤矿山企业2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1家、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110家、冶金有色等工商贸企业1148家,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小区)3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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