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2〕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应急救援为保障,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降低事故总量和职业危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做出应有贡献,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1.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领导班子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班组、岗位,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与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机构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