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批复
(皖政秘〔2012〕130号)
省教育厅,省人口计生委: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2〕4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正式设立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请示》(皖人口发〔2011〕23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500人。本批复前招收学生的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按原规定执行。
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由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和管理,办学经费由省人口计生委统筹解决。省人口计生委要兑现未来5年投入5000万元经费的承诺,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要依法规范办学,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着力加强学科专业、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院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