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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2年广东省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方案

  为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12〕3号)要求,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猪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抽检地区

  全省二十一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

  二、抽检对象

  以中小规模(年出栏50~500头)生猪养殖场户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兼顾其他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户)。

  三、抽检样品

  育肥后期的生猪尿液。

  四、抽检项目

  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五、抽检依据

  1.抽样要求

  猪尿抽样按照《无公害食品 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执行,疑似阳性样品应低温(4℃)保存。

  2.检测方法

  先用胶体金试纸条方法筛查,筛查出的疑似阳性样品及饲料样品按下列标准进行确证检测:

  (1)《猪肝和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气相色谱-质谱法》(农业部1031号公告-3-2008)。

  (2)《动物尿液中11种β-受体激动剂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63号公告-3-2008)。

  六、判定依据和原则

  1.判定依据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76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农业部关于投入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农业部第806号公告)。

  2.判定原则

  以确证方法定量限为判定值,超过定量限即判定为不合格,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样品判定为不合格。

  七、监测任务分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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