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举办2012年省内粮食产销对口衔接洽谈会的通知
(苏粮办调[2012]1号)
各市粮食局、南京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粮食产销区对口衔接关系,统筹区域粮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粮食合理、有序流通,促进省内粮食供需平衡,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省内产销区现场对口衔接洽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实行“省局牵头、市局组织、企业运作、对口衔接”的方式,由各市从产销实际出发,组织境内各类粮食企业到现场洽谈合作。
二、地区安排
2012年产销区对口衔接市具体分为二组:南京、无锡市对口徐州、淮安、连云港、扬州市;常州、苏州、南通市对口宿迁、盐城、镇江、泰州市。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按组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确定由淮安、泰州两市粮食局分别为今年活动承办方,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及人员参会,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
四、相关要求
1、及早做好准备。请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3月底前发布相关信息,组织辖区内粮食企业做好参与对口衔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请承办方于3月底前,做好洽谈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2、加强沟通协调。承办方要加强与同组的其他市沟通协调,确定参会企业代表名单、合作意向等具体事项,并于3月底前,向同组市发出邀请函件,省局将分别派员现场督导洽谈活动。各承办方于4月3日前将组织准备情况、活动安排报省局调控处。
3、加强跟踪服务。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提高产销衔接履约率,省局将对各市产销衔接履约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各市要加强对辖区企业产销衔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企业认真落实产销合作内容、履行合同(协议),诚信经营。请各市粮食局于11月底前,将本辖区产销衔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局调控处。
联系人:李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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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