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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2.抓好员工互评。结合各一线服务窗口的特点,对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将党员的标准普及到每一名员工,每季度、每月都定期开展以“自我评价找不足、互相评价找亮点”的员工自评、互评活动,查找问题快纠正,发现优点互相学,营造相互鼓励、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

  3.抓好负责人点评。建立负责人点评管理层,管理层点评下属员工的点评机制,明确点评内容,采取集中点评、现场点评、个别点评等方式,以“激励为主、批评为辅”,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明确方向,以点评促提高。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全国建设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传达通知精神与要求,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做好动员,开展全员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服务措施梳理与活动集中开展阶段(2012年5-10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正在推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三)总结评选和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1-12月)。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物业服务工作中评选出的“贴心服务标兵”、“文明服务标兵”、“业务技能标兵”、“维修服务能手”,组织媒体进行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切实转变服务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点工作亲自督促,重要问题亲自协调。

  (三)注重实效,取信于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建立情况报送制度。为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更好地做好宣传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按信息报送要点(见附件),于每月5日前向市住房和建设局报送本企业活动开展情况。除综合情况外,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材料也可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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