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的通知
(宁人社〔2012〕87号)


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2012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把各重点项目落到实处。

  附件:《2012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二О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2012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一、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推进充分就业,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南京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就学率达90%以上;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
  三、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实名跟踪服务,加强针对性就业援助。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开发300个以上基层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鼓励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培育自主创业者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万人以上,完成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
  五、加大人才引进开发力度。做好“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的评审和服务工作。办好“第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深入推进“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蓝卡)制度,全年引进海外创业创新人才千人以上。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
  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非职工城镇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
  七、提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2%、71%;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9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80周岁以上人员报销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