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与核对
(一)为贯彻执行《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从2012年起我市在缴费基数申报时需采集参保人员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直接寄送至参保人员本人。
(二)此次《花名册》中新增了“通讯地址(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采集并填写,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今后参保人员上述信息若有变更,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到经办机构或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修改,以免影响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的接收。
(三)用人单位还须认真核对《花名册》中参保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基础资料。如发现差错,应及时填报《人员资源数据修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信息变更。
六、其他事项
(一)每月最后一天半为关门结算期,不办理申报和年检等项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不需考虑我市201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因素。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和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三)用人单位以2011年12月底参保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对2012年1月及之后办理参保缴费的职工,视为2012年度新增人员。用人单位对新增人员缴费基数不作调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其2012年6月的缴费基数确定2012年度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对新增人员缴费基数需做调整的,应另附表调整。
(四)对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申报资料的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职工缴费基数。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12年7月起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每月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当月缴费基数,并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对2012年7月1日后补办申报缴费基数的,自办理申报手续的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
(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瞒报、少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
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稽核。
(七)2012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注册,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下载缴费基数。
附件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附件2:《南京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附件3:《南京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4:《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
附件5:《___年度职工工资收入台帐》
附件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扣减明细表》
附件7:南京市、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自助服务区办理注册认证手续。
二、网上申报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或拨打电话86590810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在录入时,请不要在表格中添加与基数无关的任何数据。
3、基础信息录入:此次《花名册》中新增了“通讯地址(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采集并录入,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
4、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并检查表格的下方是否有与基数无关的合计项。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5、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写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0”的项目不需填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成功点击“确认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成功。
6、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在“申报反馈区”对用人单位申报数据的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7、资料报送:网上申报单位应于7月31日前,按规定将《南京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报至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报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或贴花手续。
附件2:
南京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人、元
单位简况
| 单位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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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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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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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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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式
| 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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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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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情况
| 上年度财务
| 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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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申报
| 缴费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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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列支数
| 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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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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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额
| 本期申报差额
| 审核差额
| 单位缴费水平
| 2011年度月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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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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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月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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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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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数与报表数差额原因
| 扣 减 因 素
| 增 加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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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人数
| 工资总额
| 备注
| 项 目
| 人数
| 工资总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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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减少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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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新增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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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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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靠本单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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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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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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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代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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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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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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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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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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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是按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填报,我确认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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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代会)意见:
职代会(盖章):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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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复 审: 初 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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