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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卫生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据省卫生部门的统计,截至2012年3月12日零时,全省哨点监测数据显示我省流感样病例略高于警戒线,提示近期可能逐步进入流感季节。同时,全省累计报告了多起流感样暴发疫情,报告单位均在学校,中学13起,小学7起(其中广州市9起,佛山、东莞、湛江市各2起,珠海、江门、阳江、清远和揭阳市各1起)。个别暴发疫情涉及师生人数较多,影响了相关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为预防控制流感疫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对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工作,高校要加强发热门诊的值班力量。一旦发现发热学生,应通知其返家(宿舍)休息并到正规医院诊治,待退烧后才能返校(课堂)学习。学校责任报告人应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及时将出现的疫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格做到“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流感疫情,防止疫情蔓延。

  二、加强人群密集场所通风换气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已发生流感流行的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三、加强健康教育,落实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锻炼时间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以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对重点学校人群,可建议其到当地社区医院接种流感疫苗,进行科学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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