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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1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试点县(市)参保率达到70%;
  1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82万人;
  17.失业保险费征缴额(含清欠)达到3990万元;
  1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9万人;
  1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万人,其中:农民工达到4.6万人;
  2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万人;
  21.当期发生重大违规案件数为0件;
  (三)人事制度方面。(4项)
  22.公务员培训计划完成比例达到90%;
  23.市州以上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经历人员比例达到80%;
  24.乡镇机关招录优秀村干部比例达到10-20%;
  25.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100%;
  (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4项)
  26.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完成比率达到100%;
  2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完成比率达到100%;
  28.引进国外专家项目资金执行率达到95%;
  29.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0.2万人。
  (五)劳动关系方面。(8项)
  30.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31.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5%;
  3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率达到100%;
  3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率达到98%;
  3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0%;
  35.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核率达到100%;
  36.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37.赴省赴京上访批次量控制在地区年度上访批次总量的9%以下。
  (六)系统能力建设方面。(3项)
  38.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39.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满意率达到80%以上;
  40.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数为0件。
  三、责任期限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四、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考评采取集中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半年初评情况将进行通报,年终总评将采取各类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日常工作情况加权评分办法进行综合平衡后排序。具体考评时,对能够量化的指标,进行定量考评;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综合评定。考评工作采取深入基层、查阅表册账卡、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五、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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