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通市政明电【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辉南森林经营局:
为提高火险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强化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化、森林消防扑救队伍正规化、森林防火专业部门标准化和管理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现对2011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今年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测,春防前期我市气温较往年稍低,雨雪天气较多,后期高温少雨,空气湿度小,阶段性变化较为明显,有持续性高温少雨天气时段,不利于森林防火工作。我市已连续5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部分干部群众放松警惕,存在侥幸和麻痹大意思想。全市森林植被经多年恢复,可燃物载量加大,存在酿成大灾的客观条件。去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受水灾影响损失严重,林区道路(特别是偏远沟岔的道路)尚未恢复到灾前水平,对扑救工作影响较大。
基于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消除麻痹松劲思想,准确把握春季森林防火各阶段特点,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汇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问责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各地在宣传月期间要以全省森林防火30年表彰奖励大会为契机,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参与,采用多种形式,做好林区社会用火文明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彩旗工程”和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开展防火宣传物标准化建设,以林区村屯为重点,全面做好更新和维护现有各类防火宣传物、警示物,合理确定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确保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警示性宣传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