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合精品街建设,开展样板街管理示范活动,全面落实“门前五包”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增设公益广告栏,全面治理乱贴乱画现象。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力度,根据居民区现状,分级分类开展居民区达标活动,提高小区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公用局牵头,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5.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出城口的管理力度,规范管理临街经营业户,特别是废品收购站点,改造不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技监局、工商局。
2.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医院、学校、窗口单位、机关、社区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达标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对全市餐饮业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创建民主路、新站广场、光明大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力度,达到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熟食摊床封闭经营,有专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清理四害孳生和栖息场所,完善防制设施,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爱护城市、爱护环境,讲文明、讲卫生,形成浓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生、官兵及广大群众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和“三小五堆”,重点整治公路铁路沿线、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部位,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责任单位:市爱卫办、文明办、机关党工委、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结合“人人树形象、处处见文明”活动,开展倡导文明卫生志愿服务活动,成立专兼职“文明卫生倡导员”队伍,在市区主要场所和繁华地段开展文明卫生倡导活动,劝导市民摒弃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树立人人讲卫生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爱卫办、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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