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检查项目包括:妇科B超检查、乳腺检查、妇科内诊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
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包括:窥镜、手套、臀垫、消毒剂、耦合剂、卫生纸、检验试剂等与生殖健康检查公共服务相关的直接费用。
第七条 生殖健康检查公共服务检查标准为8元/人年。各地随着公共服务的升级建立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章 专项资金来源和拨付
第八条 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由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殖健康检查资金需求和承担比例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按照《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
第九条 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账,分别核算省、市财政拨付和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的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
第十条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于每年3月1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下年度检查服务人数预测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上述情况同时报送市级人口计生部门。
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应于每年3月2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下年度检查服务人数预测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同时一并报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
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下年度检查服务人数预测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报送的资金需求计划及负担比例编制下年度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预算。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应于每年4月30日前下达各县,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实际检查人数和资金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形成的结余,按负担比例区分省、市、县部分,用于抵扣下年度生殖健康检查专项资金额度。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全面掌握检查人群情况,准确测算检查人数,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跟踪检查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