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人防办2项:1.改造人防工程零星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准;2.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的批准。
(七)市广电局4项:1.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施工许可;2.国家投资或集体共建广电设施转让、买卖批准;3.发放《有线电视节目准播证》;4.有线电视统一供片单位的批准。
(八)市农委3项: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3.肥料经营广告审查。
(九)市烟草公司1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年检。
(十)市统计局1项:公布统计资料的审批。
(十一)市工信局3项:1.申报创建全省诚信民营企业初审;2.66KV以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3.核发《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十二)市工商局1项:商品展销会登记。
(十三)市科技局1项: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
(十四)市安监局1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资格认定。
(十五)市公安局2项:1.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2.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十六)市文体局2项:1.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2.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二、下放项目(7个部门,共23项)
(一)市公安局1项:印章刻制许可。
(二)市民委2项:1.清真饮食服务企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登记、资格核准;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三)市国税局2项:1.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10万元版专用发票);2.外商投资企业定期减免所得税的审批。
(四)市民政局3项:1.省属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2.假肢和矫形器(辅助)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的审查;3.兴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登记。
(五)市农委13项:1.销售农业机械(生产者除外)审查同意;2.核发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合格证、维修人员技术等级证;3.发放技术合格证、维修工技术登记证;4.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含拖拉机)检验;5.农用拖拉机驾驶员驾驶证年度审验;6.审定销售、维修点的技术级别;7.设备及从业人员技术资格年审;8.种子经营者在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9.农药广告的审查;10.种子(其它种子)生产许可;11.种子经营许可;12.采集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核或发证及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批准;13.农业植物检疫、签发调运植物证、产地植检合格证。
(六)市工商局1项:个体工商户登记、验照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