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成果和上述分区原则,结合各县(市、区)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密集度及行政区划,将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一般防治区(Ⅲ)。根据自然地理、地质环境条件、致灾人类工程活动特点,重点防治区(Ⅰ)划分为15个亚区,次重点防治区(Ⅱ)划分为9个亚区,其余为一般防治区(Ⅲ)划分为3个亚区。每个区、亚区名称、大小、分布范围、特征、危害、防治措施详见附表3-1。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一、基础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一)编制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0-2012年完成运城市十三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
(二)地质灾害防治培训
每年举办一次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等有关负责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及部分群众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培训。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补充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规划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核查,定期组织开展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工作,地质灾害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调查核查获取最新数据,补充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点,更新地质灾害信息库。2011年完善全市1225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的防灾预案、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的县、乡、村三级监测体系和监测责任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形成群测群防信息管理、交流和发布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的网上浏览和动态更新。
(四)应急反应系统建立
2010年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系统,负责对隐患点的核查、巡查、监测等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对灾害体成因、发展趋势、威胁范围等做研判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市、区)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灾害发生时随时抢险。
(五)持续开展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运城市大多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由于大气降雨直接引发,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并有计划地进行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与降雨的相关关系研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和准确程度。本规划期内各县(市、区)均应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六)开展矿山地质灾害调查
2010年全面开展以地质灾害为主的全市矿山地质灾害调查,全面掌握矿山地质灾害状况,强化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部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