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一、分区原则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具体分区原则如下:
(一)以运城市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为主,结合省规划,对之综合分析,考虑全市分区的完整性。
(二)以主要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为主、兼顾地质环境背景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的原则。
(三)综合分析地质灾害发生因素,以主导作用来划分的原则。
(四)在各个级别易发区内以自然地理、地质灾害类型为依据进行亚区划分的原则。
二、分区结果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充分利用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在尊重各县(市、区)分区的基础上,将各县(市、区)之间相同类型的分区进行合理的归并,适当的调整,最终将运城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4个大区26个亚区。即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包括7个亚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包括9个亚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包括6个亚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包括5个亚区)。每个区、亚区的名称、大小、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特征,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成因详见附表1-6: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
(一)开展了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
2008年底完成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辖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2009年又进行了运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开展了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防灾减灾提供了依据。
(二)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一是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安监、气象、民政、财政及相关机构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二是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责任体系;四是制定并实施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是制定并实施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汛期值班制度和灾险速报制度,保证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有效开展。
(三)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对全市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并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预案表“两卡一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同时组织县、乡、村负责人以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进行了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防灾避险初见成效。
(四)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