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运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运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运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山西省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
循环经济促进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运用标准化手段,围绕我市建设“煤-电-铝-深加工”、“铝镁-铝镁合金-深加工”、“煤-焦炭-煤焦油-炭黑-深加工”、“猪-沼-菜(果)”等循环产业链条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企业实践、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运行机制,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经济繁荣、环境优良的新运城,建成山西向西向东开放的桥头堡和大通道。
二、总体目标
围绕我市建设“煤-电-铝-深加工”、“铝镁-铝镁合金-深加工”、“煤-焦炭-煤焦油-炭黑-深加工”、“猪-沼-菜(果)”等循环产业链条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贯标工作,尽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机制,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循环经济标准研发、制定和实施的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具体目标及阶段划分
建立健全煤化、发电、铝及铝加工、化工、新型建材、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贯标工作。力争到2012年,循环经济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率达到100%,贯彻执行率达到100%。试点建设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