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评估结果情况。综合指标考核、公众评估、内部评估和加减分等方面的情况,经相关部门反复审查核验,确定了14个市州政府和56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2011年度绩效评估等次:长沙市人民政府获“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株洲市人民政府获长株潭地区绩效先进单位;岳阳市人民政府获湘中北地区绩效先进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获湘南地区绩效先进单位;怀化市人民政府获湘西地区绩效先进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等5个部门获经济管理部门绩效先进单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人防办等5个部门获社会发展部门绩效先进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等3个部门获执法监督部门绩效先进单位;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3个部门获中央在湘单位绩效先进单位。其余9个市州政府和40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获绩效合格单位,无不合格单位(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二、主要成效
2011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抓工作、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实践证明,开展绩效评估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等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等方面成效明显。
(一)提升了政府执行力与行政效能。2011年全省绩效评估指标下发后,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市区、乡镇,直至到岗到人,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要求,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通报,形成了全省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干事一股劲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促进了省委、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长沙市对重点工程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管理模式,市领导经常深入项目现场调研督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岳阳市对进度偏慢的项目,集中开展“绩效目标百日冲刺行动”,促进任务的完成。娄底市将省市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配套推进,在园林城市建设等方面创造了新亮点。怀化市将各种专项工作考核全部整合到绩效评估体系中,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表彰,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减轻了基层负担。郴州市建立集中审批“政务超市”,实行一站式审批,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益阳市把绩效评估与公务员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岗位责任制,较好地发挥了绩效评估的激励约束作用。省发改委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绩由事考,人以绩论,激发了干部活力。省财政厅把绩效评估作为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举措,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水利厅以内部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水利工作和文明机关建设,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省人社厅将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协调责任制、督查责任制,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省统计局把绩效评估与机关效能、队伍建设、年终考核等有机结合,绩效评估更富成效。省审计厅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审计管理创新,提升了审计工作效能。省国土资源厅把绩效评估与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工作结合起来,与重点工作督查结合起来,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省林业厅把绩效评估作为改善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行业形象的动力和手段,推动了绿色湖南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