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健全法治惠民机制。深化“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扩大施行内容,创新实施方式,努力把该活动打造为我市法治建设的特色品牌。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运用法治手段集中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逐年取得依法改善民生的阶段性成效。推进执法部门建立法治惠民工作长效机制,促使各项工作更好地贴近民情、保障民生。着力在法治惠民实事的确立、推进、评估、考评等环节形成规范,提高法治惠民效能。
(六)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严格依法经营
20.强化市场监管。扎实开展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扰乱金融和市场秩序、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产品)违法行为投诉和处置机制建成率达100%。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等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违法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和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合格率达96%以上,药品评价性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使我市成为国内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最佳实践区之一。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及时有效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止重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政府信用形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加强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收集,提高征信效用。建立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信用产品质量,推广信用产品的使用。提高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度和社会诚信度,不断优化社会诚信环境。
22.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深化企业依法经营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企业加快建立由决策层主导、法律顾问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机制。扩大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使更多企业具有专业人员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把企业决策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作为重中之重,引导企业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法律风险的防范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升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七)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城市基础
2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村、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四民主三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扩大直接选举覆盖范围,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选率、村委会无候选人直选率。深入开展以村(居)民代表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深化以村(居、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双向承诺、双向述职制度。着力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工会,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会。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全市85%的村和社区建成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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