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着力提升全体市民法律素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继续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多种形式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提高广大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意识。加强集宿区、厂区、社区各类法制培训学校(站、点)的建设,提高新苏州人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
15.创新法制宣传载体。进一步运用视角新、效果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整合社会资源,开展面向社会、规模大、有影响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利用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热线、“市民法制讲坛”等载体,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借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依法治理活动的工作平台,广泛、全面、渗透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1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借助吴文化深厚历史文化底蕴,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融合,做好传承创新。认真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探索法治建设与文化相融合的有效方式,推出一批具有理论深度和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一批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广场、街区、景观带、主题公园、展馆(宣传中心),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依托大众传媒,运用科技手段、新型媒体,建立起技术新、传播快、全覆盖、广渗透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五)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权益
17.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新机制。切实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系列平安创建、群防群治等长效机制。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构建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培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力培育专业社工机构,鼓励和倡导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专业化水平。
18.优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完善财政支出运行和绩效评价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发展公共服务业,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全面保障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撑,逐步完善符合市情、较为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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