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序号 | 分值 | 评查内容 | 评分方法及标准 | 扣分及原因 |
审查和决定 | 15 | 4 | 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有案件讨论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 | 查记录内容,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16 | 4 | 结果报告规范。包括案件事实、处罚依据、办案部门结果理由、当事人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及签名、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及签名等。 | 查结果报告表,结案报告表书写不规范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17 | 14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记载:(1)当事人基本情况;(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7)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缺一项,扣2分。 | |
送达和执行(16分) | 18 | 8 | 文书送达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送达地点、时间、送达人、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程序。 | 查送达回证或回执。无送达文书、送达文书书写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19 | 8 | 罚款、没收财物票据的使用。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没收财物的应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 | 查处罚票据。无法定票据的扣6分。查没收财物票据和没收物品单。无票据清单的扣2分。 | |
卷宗档案(12分) | 20 | 1 | 一案一卷。 | 查卷宗。未一案一卷的扣1分。 | |
21 | 1 |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 | 查卷宗。未使用统一规范卷皮的扣1分。 | |
22 | 2 | 卷内目录填写规范 | 查卷宗。卷内目录一处填写不规范的扣1分。 | |
23 | 2 | 卷内材料排列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列。 | 查卷宗。未按目录先后顺序排列的扣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