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化工企业:
《全市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全市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以下简称23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以下简称186号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二○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30号)等文件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在全市化工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化工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23号文件和186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敢于负责、强化问责,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抓三纪”(工艺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树三观”(主权观、人本观、效益观)为载体,使全市化工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全市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 长:张建喜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贺红生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蒋同军 市安监局局长
副 组 长:王晓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孙彦学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解建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乔泽明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分管县(市、区)长、副主任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化工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县(市、区)、开发区化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王晓东(兼)
副 主 任:陈大方 市安监局化工综合科科长
李永军 市安监局监管三科科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分管局长
三、专项整治对象及重点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二○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针对近年来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市今年化工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合成氨、聚合、加氢、硝化等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危险化工工艺和光气、液氯、液氨、甲醇、苯及苯的衍生物、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