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局运城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运城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运城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
为促进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有效遏制和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圆满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l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厅山西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通知》要求,以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组织核查;对核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确保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低于15%,确保县(市、区)不被约谈问责,圆满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验收。
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不断增强;促进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建立完善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安庞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建喜、市委常委常建忠、副市长王健康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办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杜自立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