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社区卫生环境的监管工作,搞好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清理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负责规范市区临时摊点、摊群及早夜市的管理,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店外修理等现象。搞好市区公共绿地、行道树木、绿篱花带的养护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查重处私拉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3.市卫生局
负责疾病预防、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和市区个体诊所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医疗垃圾收集和定点焚烧。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市质监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搞好食品加工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5.市工商局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夜市摊点的环境卫生工作。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监督食品经营企业和摊点的食品卫生工作。
6.市食药监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夜市早市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7.市公安局
负责对全市交通秩序安全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各部门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组织专门力量查处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及制造城市“牛皮癣”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套用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运输散装货物车辆的抛洒泄漏工作,整治“三无”车辆,加大违反交通规定车辆的教育、查处力度,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街道的交通疏导。
8.市环保局
负责烟尘排放整治工作,加强噪音扰民的治理,加强对餐饮业、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排放查处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企业的整顿和治理,采取得力措施,防止扬尘。
9.市教育局
负责全市学校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的达标工作。采取得力措施,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不明原因发烧、流感、腹泻等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负责学校的旱厕改造工作。
10.市旅游局
负责全市旅游景点环境卫生工作。
11.市文物局
负责全市重点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2.市文广新局
负责市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网吧的环境卫生监管。负责清理旅游景点周边的非法出版物兜售摊点。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达不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歌舞厅、网吧进行整治。
13.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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