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镇三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城镇三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运城市城镇三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不断改善城镇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文明程度,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利用2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城镇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三项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相结合,全面开展城镇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三项集中整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迎接运城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和建党90周年。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
本次活动以城镇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三项集中整治为重点,具体内容是:
(一)环境卫生
1.城镇环境卫生
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抓好市区(城镇区)环境卫生、机关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建筑工地卫生、夜市摊点卫生、农贸市场卫生等方面整治工作。
(1)市区(城镇区)环境卫生要达到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有专人管理;垃圾规定倾倒时间,定时清运;街路干净整洁,两边无违章搭建、无垃圾乱堆、无杂草丛生、无污水横流现象;绿化带、草坪浇水修剪及时,干净、整洁,街道两边取缔所有店外经营、店外修理等行为,保持人行道畅通、平安。
(2)机关卫生要达到建筑物立面整洁,内部办公区无污物垃圾,单位及其门面房前、屋后、屋顶无乱搭乱建,机关绿化带、花坛美观清洁,机关内外车辆摆放整齐有序,“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