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街)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合署办公。
(四)按时完成集美水土保持科教园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海沧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海沧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海沧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海沧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年底前完成过芸溪2、3、4号支流溪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
(三)根据厦门市十大水系溪流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组织开展过芸溪流域污染治理、水体景观建设、沿线步行道、休闲设施和绿化景观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实施方案等工作。
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二)做到建管并重,积极引导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来源,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三、水利重大骨干工程建设
确保完成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新阳西区主排洪渠工程等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四、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
(一)加快确立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筹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二级水功能区划报批工作,初步建成全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全面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