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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和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负责本村农业常规技术的指导和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

  (六)负责本村农情、病虫害动态以及农产品信息的采集和上报,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服务。

  三、村级农业技术员组织管理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农业生产经营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村民。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在本村从事种养业生产、经验较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村民。

  3.符合以上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选聘。

  ①获得农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绿色证书》。

  ②省、市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技术人员。

  ③当地种养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愿意承担技术服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

  ④具有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农林水牧技工学校、农广校、农函大以及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二)选聘程序

  1.个人向村两委报名,填写《村级农业技术员聘用审批表》,并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

  2.村两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

  4.经县级农业行政部门考试,合格者可聘为农业技术员,并发放《农业技术员资格证书》。

  (三)日常管理

  1.严格实行村级农业技术员聘用制度。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按照“一专多能”的原则,选聘农民技术员。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聘用期为3年,条件符合可续聘,不称职的,期间可解聘。

  2.加强村级农业技术员的业务培训。各县(市)、区要把村级农业技术员培训工作纳入各业务部门正常的业务培训范畴,对村级农业技术员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依托市农业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没有经过正规化农业学历教育的村级农业技术员,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等专业的中等农业学历教育,在学习期间享受全日制中职学生待遇。同时,市、县两级农业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农业技术员参加一到两次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乡(镇)技术站或区域站也要根据当地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农业技术员进行业务交流与学习,向他们提供农情、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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